在上一篇文章《 DIP支付方式下,如何开展病例可疑违规的智能筛查? 智能筛查出的高可疑度违规病例也可能实为非违规病例,这需要具备以下 两个基本条件 : 一是 此病例确实具有对智能筛查出的高可疑度违规理由给予申诉的病历证据,即可以从该病历中,尤其是医保结算清单和费用清单之外的病历记载记录信息依据的佐证,从而让高可疑的“疑”得到诠释; 二是 医保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平等沟通机制,有便捷的沟通渠道平台和高效的沟通方式。 这种沟通,是定点服务协议中甲方“初审发现的疑似违规费用应当通过调阅病历、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的履责,也是五大配套机制中谈判协商机制的体现与实现,可以有力促进医疗医保改革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