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一出,立马引发广大医务人员关注:咪达唑仑注射剂有什么作用?为什么要将它从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使用上有哪些变化?医务人员需要注意些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咪达唑仑注射剂属于苯二氮卓类药物,它的主要作用包括:
1. 肌内或静脉注射用于术前镇静/抗焦虑/记忆缺失。
2. 静脉注射用于诊断、治疗、内窥镜手术之前或操作过程中的镇静/抗焦虑/记忆缺失。
3. 静脉注射用于其他麻醉剂给药之前的全麻诱导,静脉注射咪达唑仑也可作为氧化亚氮和氧的静脉补充(复合麻醉)。
4. 持续静脉滴注咪达唑仑作为麻醉剂用于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的镇静,或是用于病危护理治疗中的镇静。
二、咪达唑仑注射剂从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基于其安全性和滥用风险增加:
1.依赖性和成瘾性:长期不当使用可能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依赖,使用者可能会对药物产生强烈的渴求,难以自我控制用药量,从而形成药物成瘾。
2.生理副作用:滥用咪达唑仑可引起多种不良生理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嗜睡、共济失调(行动不协调)、言语不清、记忆丧失、呼吸缓慢或呼吸困难、焦虑、失眠、头痛等。
3.戒断症状:突然停药或减少剂量时,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如多汗、心悸、口干、头晕胃部不适、手部震颤、失眠、恶心或呕吐、幻觉、焦虑、精神运动性躁动(如烦躁不安踱步等)、甚至癫痫发作等。
美国FDA于2021年2月5日批准咪达唑仑注射剂说明书修订在【黑框警告】和【警告】/【警告和注意事项】中增加:有滥用、误用和成瘾风险,可能导致药物过量或死亡的风险。
为了更严格地控制此类药物,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国家药监部门决定将其管理级别提高。
三、医务人员需注意:
1.严格处方管理:开具第一类精神处方,医师应具有本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但不可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为门急诊患者开具咪达唑仑注射液时,每张处方应为1次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咪达唑仑注射液时,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严格执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医疗机构设立的专库应设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天结算,使用专用账册本登记。
3.严格空安瓿的回收:药品使用完应回收空安瓿,并且需要核对批号和数量,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总之,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人人有责,我们应提高警惕,切不可被犯罪分子利用而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法流入社会,进而残害群众健康。
参考文献
[1]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4年第54号
[2]咪达唑仑注射液说明书.
[3]处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4]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
内容来源:药学部 曾铮 申伟培 路家旺,黄振光
编辑:韦娜
校对:朱瑞璇
审核:蓝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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