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500101752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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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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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细胞肺癌
利用T细胞组库技术预测替雷利珠单抗+标准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治疗效果的临床研究
利用T细胞组库技术预测替雷利珠单抗+标准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治疗效果的临床研究
探究组织、外周血基线及治疗后的 TCR 库的各项参数与替雷利珠单抗+标准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相关性。结合 Multimodal-AIR-BERT机器学习模型探究组织中反应性 T 细胞的 TCR 库的各项参数预测替雷利珠单抗+标准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
单臂
其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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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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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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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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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组织学证实的ES-SCLC(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7版)IV期SCLC[任何T期、任何N期和M1a/b])、或因多发肺部解决范围较广或肿瘤体积过大而无法包含在一个可耐受的放疗计划内的T3-4患者。脑转移患者在研究治疗前至少1个月内必须无症状或甾体类和抗惊厥药治疗稳定。筛选时疑似脑转移的患者应在研究入组前进行脑CT/MRI检查。 2)PD-L1表达、肿瘤相关1021个驱动基因(NGS,包括TMB)通过中心实验室对既往获取的存档肿瘤组织或在筛选时获取的活检组织进行的IHC试验确定,治疗后进展的患者需二次活检(选做)。 a. 研究入组时需要一份包埋于石蜡块中的代表性FFPE肿瘤标本(首选)或≥15张来自某份FFPE肿瘤标本的新鲜未染色的连续切片。如果基线时的可用切片<15张(但不少于10张),研究者评估此患者是否适合入组。标本必须随附相关的病理报告。 b. 不接受细针抽吸标本(定义为未保留组织结构的标本和制备的细胞悬浮液和/或细胞涂片)、擦拭标本、细胞沉淀标本(例如,来自胸腔积液,以及灌洗标本)。 c. 不接受出现脱钙的骨转移肿瘤组织。 d. 对于针芯活检标本,首选提交≥3个包埋于单个石蜡块中的针芯标本进行评价。 3)存在RECIST第1.1版定义的可测量疾病。 4)ECOG体能状态为0分或1分。 5)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6)适当的血液学功能和终末器官功能,由在随机化前14天内获取的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 a. 在没有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支持下,ANC≥1,500细胞/μL b. 淋巴细胞计数≥500/μL c. 在未输血的情况下,血小板计数≥100,000/μL d. 血红蛋白≥9 g/dL,可对患者进行输血,以满足此标准 e. INR或aPTT≤1.5×正常上限标准仅适用于未接受治疗性抗凝剂的患者;接受治疗性抗凝剂的患者应维持在稳定剂量 f. AST、ALT和碱性磷酸酶≤2.5×ULN,但以下情况除外: i.经证实的肝转移患者:AST和/或ALT≤5×ULN ii.经证实的肝脏或骨转移患者:碱性磷酸酶≤5×ULN g. 血清胆红素≤1.25×ULN已知患有吉尔伯特病且血清胆红素水平≤3×ULN的患者可定义入组 h. 测量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采用实际体重),接受顺铂治疗的患者>60mL/min,接受卡铂治疗的患者>45mL/min: 男性:肌酐CL (mL/min) = 体重(kg)×(140-年龄)/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肌酐CL (mL/min) = 体重(kg) x (140-年龄)×0.85/72×血清肌酐(mg/dL) 7)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患者和/或伴侣)同意使用某种高效(如果持续且正确使用,则失败率低(<1%/年))避孕方式,并在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继续使用此避孕方式。 此类方法包括:复方激素避孕药(含雌激素和孕激素)、仅含孕激素且与抑制排卵相关的激素避孕药联合另一种含杀精剂的屏障避孕法、宫内节育器(IUD)、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双侧输卵管结扎、性伴侣输精管切除(通常指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只有一位性伴侣)和禁欲。 8)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患者和/或伴侣)同意使用某种高效(如果持续且正确使用,则失败率低(<1%/年))避孕方式,并在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继续使用此避孕方式。男性患者在本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不应捐献精子。 9)口服避孕药应始终与其他避孕方法结合使用,因为其可能与研究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如果参与本研究的男性患者有具有生育能力的伴侣,则相同的原则对这些男性患者也有效。男性患者必须始终使用避孕套。 10)非绝经后(非治疗诱导性闭经≥12个月)女性或未手术绝育的女性,在启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登录查看1)全身治疗前具有胸部放疗史或计划进行胸部强化放疗。允许以姑息治疗为目的进行胸部以外(即,骨转移)的放疗,但是,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前完成。 2)未经手术和/或放射明确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确诊并经治疗的脊髓压迫,且无证据表明随机化前疾病已临床稳定>2周。 3)同时进行用于癌症治疗的任何化疗、IP、生物制品或激素疗法。采用激素疗法用于非癌症相关病症(如,激素替代疗法)是可以接受的。 4)未受控制的与肿瘤相关的疼痛。 a.需要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在研究入组时必须已有稳定的治疗方案。 b.适合姑息性放疗的症状性病灶(例如,骨转移或引起神经卡压的转移),在随机化之前应该已接受治疗。患者应该已从放疗的影响中恢复过来。无最短恢复期要求。 c.无症状性转移病灶进一步生长可能会引起功能缺陷或顽固性疼痛(例如,目前不伴有脊髓压迫的硬膜外转移),应酌情考虑在随机化之前进行局部区域治疗。 5)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操作的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6)未控制的或症状性高钙血症(离子钙﹥1.5 mmol/L或钙﹥12 mg/dL或校正后血清钙>ULN)。在随机化之前正在接受地舒单抗的患者,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在研究中接受双膦酸盐替代地舒单抗。 7)随机化前5年内患有SCLC以外的恶性肿瘤,但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例如,预期5年OS﹥90%)且经治疗后伴有治愈结局的恶性肿瘤除外(例如,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导管原位癌)。 一般排除标准: 8)对替雷利珠单抗、顺铂、卡铂、其他含铂化合物和依托泊苷中的任何成分或对容器的任何组分存在超敏反应。 9)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Sjögren's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a. 有自身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病史且正在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可入选。 b. 正在接受稳定剂量的胰岛素方案的控制性1型糖尿病患者可入选。 c. 允许患有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苔癣或仅有白癜风皮肤病表现(例如,银屑病关节炎患者会被排除)的患者入选本研究,前提是这些患者满足以下条件: i.皮疹覆盖的体表面积必须<10%。 ii.基线时疾病已得到良好控制且仅需使用低效外用类固醇。 iii.过去12个月内基础病症未出现急性加重(无需使用PUVA[补骨脂素+紫外线A辐射]、甲氨蝶呤、类视黄醇、生物制剂、口服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高效或口服类固醇)。 10)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炎、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时胸部CT扫描上存在活动性肺炎证据。允许放射区域有放射性肺炎(纤维化)病史。 11)HIV检测阳性。所有患者入选研究之前均接受HIV检测;排除HIV检测呈阳性的患者。 12)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慢性或急性;定义为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的患者。 a. 既往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或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已痊愈(定义为存在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和不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患者,仅在乙型肝炎病毒DNA呈阴性的情况下才可入选。 b.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呈阳性的患者,仅在丙型肝炎病毒RNA PCR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情况下才可入选。 13)活动性结核病。 14)随机化前4周内出现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重度肺炎而住院。 15)随机化前2周内接受过治疗性口服或IV抗生素。接受预防性抗生素(例如,预防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的患者可入选。 16)重大心血管疾病,例如纽约心脏病学会心脏疾病(II级或以上)、心肌梗死、随机化前3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不稳定型心律不齐、不稳定型心绞痛,已知患有冠状动脉疾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50%的患者,必须咨询心脏科医生(如需要),并正在接受(治疗医生认为)最佳的稳定医疗方案。 17)随机化前28天内接受过诊断目的之外的重大手术操作,或预期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操作。 18)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9)随机化前4周内接种过某种减毒活疫苗,或预期需要在研究期间接种此类减毒活疫苗。 20)存在可合理怀疑有试验用药品使用禁忌或可能影响结果解释或使患者面临治疗并发症高风险的疾病或病症的任何其它疾病、代谢障碍、体格检查发现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发现。 21)患有可干扰其理解、遵循和/或依从研究程序的能力的疾病或病症的患者。 与药物相关的排除标准 22)在启用研究治疗前3周内,使用任何获批抗癌疗法(包括激素治疗)进行治疗。 23)在随机化前28天内,使用以治疗为目的的任何其他试验用药品进行治疗。 24)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阻断疗法、抗PD-1和抗PD-L1治疗性抗体治疗。 25)在随机化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治疗。 26)在随机化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皮质类固醇、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治疗。 a. 正在接受急性、低剂量(≤10 mg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全身性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可入组。 b. 允许使用皮质类固醇(≤10 mg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使用盐皮质激素(例如,氟氢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患者以及使用低剂量补充性皮质类固醇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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