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7111cc太阳成集团

      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医药数据查询

      【ChiCTR2500103991】177Lu-CTR-FAPI治疗甲状腺癌的I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500103991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06-09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甲状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177Lu-CTR-FAPI治疗甲状腺癌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177Lu-CTR-FAPI治疗甲状腺癌的多中心开放标签单臂I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本研究通过3+3剂量递增研究177Lu-CTR-FAPI在治疗甲状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为甲状腺癌的治疗提供新的依据。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选课题(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12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5-02-25

      试验终止时间

      2027-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 2.根据2022年WHO甲状腺肿瘤分类标准,经参与中心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为甲状腺癌,包括DTC、MTC、ATC等,其中DTC需要经核医学科医师评估诊断为RAIR-DTC; 3.全身肿瘤负荷存在进展,定义为治疗前影像学检查根据RECIST 1.1标准考虑疾病进展(progressive disease, PD); 4.既往接受过手术治疗切除颈部可切除的病灶,现体内病灶无法通过手术切除; 5.既往接受过靶向治疗但无法耐受严重不良反应,或医师评估认为靶向治疗无获益,或患者拒绝接受靶向治疗; 6.增强CT/MRI结果中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移灶可供治疗后评估,定义为病灶最长径≥10mm或转移淋巴结最短径≥15mm; 7.病灶的CTR-FAPI摄取阳性,定义为超过一半的病灶在68Ga-CTR-FAPI PET/CT 中SUVmax > 10; 8.潜在剂量限值器官(包括肝、骨髓、胰腺)CTR-FAPI摄取较低,定义为这些剂量限值器官的SUVmax < 5 或 SUVmean < 3; 9.预期寿命大于6个月; 10.ECOG评分 ≤ 2; 11.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反应恢复至0或1级(除外脱发、色素沉着、放疗远期毒性且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12.具备生育能力的受试者自愿在治疗期间和末次使用研究药物后4个月内(男性)或7个月内(女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13.自愿参加本试验。;

      排除标准

      1.存在CTR-FAPI摄取阴性的病灶,定义为增强CT/MRI考虑恶性的病灶,在68Ga-CTR-FAPI PET/CT 中没有摄取; 2.既往接受过除131I以外的治疗性剂量的放射性核素治疗;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放射性核素治疗、抗肿瘤中药治疗等); 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药物或器械临床研究; 5.主要脏器功能不全,具体标准如下: a) 肾功能不全(Cr清除率 < 50ml/min [依据Cockcroft-Gault公式]); b) 骨髓功能不全(Hb < 90g/L或 ANC < 1.5×10^9/L或 Plt < 100×10^9/L); c) 肝功能不全 (Tbil > 3×ULN或ALB < 3.0g/dL或AST/ALT > 3×ULN ); 6.患有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基础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NYHA II 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b) 严重心脑血管/瓣膜疾病; c)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 7.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或者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能控制的胸水、腹水者; 8.首次给药前4周存在活动性感染; 9.备孕期、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10.对已知造影剂过敏; 11.神经系统转移病史并出现相关症状; 12.合并其他恶性肿瘤; 13.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受全麻手术; 14.首次给药前8周内有ACS或脑梗病史; 15.严重幽闭恐惧症; 16.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临床研究的情况,如依从性差,不能配合治疗及随访。;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更多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更多

      最新临床资讯